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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大征期,注意这些申报表的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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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大征期,注意这些申报表的新变化!

发布日期:2019-07-09 作者:来源于网络 点击:

7月是传统意义上的“大征期”,按季纳税税种的季度申报、按月纳税税种的申报都要在半个月内完成。小编提醒大家,为配合新税法实施,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今年以来,税务总局先后发文修改了部分税种的申报表,填报时一定要注意使用新版哦!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变化

大连代办公司了解到车辆购置税申报表调整

7月1日启用新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已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6号),明确相关事项。

按照公告规定,购置应税车辆的纳税人,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单位纳税人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个人纳税人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车辆合格证明和车辆相关价格凭证。申报表是这样滴↓

7月大征期,注意这些申报表的新变化!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调整

7月1日启用新版

为了及时、全面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修订2018年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3号),对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的部分表单进行了修订,并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实行按月预缴的居民企业,从2019年6月份申报所属期开始使用修订后的纳税申报表;实行按季预缴的居民企业,从2019年第2季度申报所属期开始使用修订后的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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